一、公司全体员工严格遵守监理工作职业道德,严格执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公司有关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。
二、严格遵守执业纪律和廉政准则
1、现场监理人员持证上岗,并按“科学、公正、诚信、全方位、全过程为业主服务”的原则执业;
2、执行有关工程建设法律、法规、规范、标准和制度,履行监理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职责;
3、不以个人的名义承揽监理业务,不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监理单位从事监理活动,不在政府部门、施工、材料设备的生产供应单位兼职;
4、不向被监理单位推销建材、设备、构配件及指定分包商;
5、不接受被监理单位的任何馈赠、宴请、礼金、有价证券、旅游和高消费娱乐活动;
6、不私自借用被监理单位的机动车辆和通讯工具;
7、不在被监理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。
三、严格执行本公司有关廉政建设七不准的内容:
1、不准收受被监理单位的馈赠;
2、不准接受被监理单位的吃、请和娱乐性招待;
3、不准酒后上班
4、不准在被监理单位报销发票收据;
5、不准介绍施工队伍到所监理的工地施工;
6、不准在被监理单位兼职并领取报酬;
7、不准介绍、推荐任何建筑材料设备给所监理的被监理单位。
四、公司接到业主和承包单位的投诉,一经查实,对当事人及项目监理部总监分别给予解聘及降级处罚。
五、对违反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公司廉政规定的,一经查实,扣发总监及当事人当月全部奖金,情节严重的处以降级直到解除劳动合同。